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已经实现了全程线上申请办理,伯众联合整理了海淀区线上办理的操作指南,供HR伙伴们参考!

第一部分 申请条件
>>>单位申请条件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原则上应在海淀区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满1年。
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年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符合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的成长型科技类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个人申请条件
需符合基本条件并且满足申报条款之一
基本条件:
一般应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12个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市月应税收入一般应达到本市全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且每个月应达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上;(在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工作的为1.2倍,其他除第4、5条件以外的为1.5倍)。
申报条款: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 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人员;
- 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人;
- 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倍;
- 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倍;
- 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 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 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情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第二部分 操作指南
新系统上线后,办理方式变更为全程线上申请办理,所需材料模板均有详细的下载指引,在北京国际人才网操作时需按要求上传材料。
>>>单位及个人注册
用人单位注册
单位登陆北京国际人才网,点击业务办理登录栏目的单位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及操作手册要求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在电子附件栏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材料如下:
①营业执照;
②单位资质证书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若无,单位完善/修改基础信息时请将单位分类选择“其他”)
③单位上一年度纳税材料:《税收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期为2023.1-2023.12)或加盖税务部门专用章的《涉税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财务章注明“经核真实有效、经办人签字”)
④经办人身份证;
⑤单位诚信声明(法人手写签字)
完成注册后在可办业务列表中选择申请工作居住证办理权限,申请的工作居住证类型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属主管部门为:海淀区人力社保局。
个人注册
申请人需在北京通app完成注册后,登陆北京国际人才网,点击业务办理登录的个人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及操作手册要求注册、完善基础信息、教育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证件照片等信息并在电子附件栏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PDF彩色扫描件(同办理业务材料)。
>>>个人关联单位
个人
信息完善后可办业务列表点击工作居住证模块,输入单位关联码发起关联,待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关联成功。
Tips:
申请人仅可以成功关联一家单位,关联未成功前可以重新选择其它关联单位。
用人单位
在待确认单位关联列表中按照系统提示及操作手册要求完善信息、上传劳动合同并关联员工。
>>>新办业务办理规范
系统开通成功后,个人及单位基础信息、附件信息全部完善之后,个人在系统发起提交申请、用人单位在系统中对员工的全部信息及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在线上传提交办理申请,由业务主管部门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如下:
用人单位上传材料
有效聘用(劳动)合同(由单位在系统中做员工关联时,点击全部员工信息,在职员工列表模块更新上传)。
个人上传材料
- 毕业证及学历认证;
- 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或职称证书及评审材料;
- 应税收入材料;
-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 《个人诚信声明》;
- 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 随往国内非京籍子女材料;
- 除条件1、2以外申报的按照本指南个人申请条件类别,在个人附件管理–其他材料上传对应提供申请人相关证明和业绩材料;
Tips:
- 上传附件中的材料应为原件的四边轮廓清晰、信息真实有效且为正方向的PDF彩色扫描件;
- 申请人为北京市集体户口、学校临时户口的,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 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需由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申请单位缴纳,不得由第三方代扣代缴;
- 住房材料必须合理合法,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且房屋用途需为住宅(办公、酒店及商用房屋不属于住宅)。
>>>申请条件续签业务办理规范
证件有效期满后用人单位仍继续聘用的,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60日内完成证件续签;超过证件有效期未办理续签手续的,证件将自动失效。(如:证件有效期2021.8.6则应在2021.6.6至2021.8.5往前数20个工作日申请,2021.8.5前完成审批取证,需预留20个工作日用于审批)
系统开通成功后,由单位在系统中对员工的全部信息及附件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线上提交办理申请,材料如下:
单位上传:
有效聘用(劳动)合同(点击全部员工信息,在职员工列表模块更新上传)
个人上传:
1.应税收入材料;登录北京市税务局官网打印持证期间近三年的《申报收入查询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2021年1月至今);(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并逐页加盖用人单位财务章,注明 “经核真实有效、申请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2.《个人诚信声明》(模板在北京国际人才网下载)。
Tips:
- 若为旧系统迁移数据的续签员工,初次注册系统申请续签,请参照本指南新办业务办理规范附件上传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 申请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个税扣缴和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同一家单位;
- 未按要求做聘用单位变更的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单位变更业务办理规范(聘用单位变更)
持证人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及时在系统中解除员工关联,证件挂起。新用人单位应及时在员工证件有效期内办理单位变更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证件失效,若续签与聘变业务同时发生时,请先由原单位办理续签手续,续签完成后再解除关联,避免证件失效(需预留20个工作日用于审批)。
系统开通成功后,由新聘用单位在系统中对员工的全部信息及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线上提交办理申请,材料如下:
现单位上传
- 有效聘用(劳动)合同(点击现单位全部员工信息,在职员工列表模块更新上传);
- 原单位离职证明(1.需注明离职日期;2.在新系统操作解除关联的由原单位解除关联时上传)。
个人上传
- 《个人诚信声明》;
- 旧系统迁移数据请在个人附件其他材料模块上传原单位离职证明。
Tips:
- 持证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在持证人离职之日起5日内在系统内申请解除员工关联;
- 解除关联后证件处于挂起失效状态,请抓紧时间在证件有效期内办理变更业务;
- 挂起状态是否影响使用,请咨询各用证部门;
- 聘用单位须与社保扣缴单位一致;
- 新聘用的单位须符合海淀区办理要求。
- 若用人单位暂不符合指南中的单位申请条件,但需接收已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员工,可与官方联系,申请开通海淀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办理系统权限。申请时,需在单位附件中上传《承诺书》注意:该权限开通后,仅作为正常接收已持证员工及后续相关业务,无法办理新办业务。如有新办业务需求,则用人单位仍需满足指南中的申请条件后办理。
>>>信息变更业务办理规范
用人单位在系统中对员工的全部信息及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线上提交办理申请,材料如下:
个人上传:
- 《个人诚信声明》;
- 基础及业务信息变更材料原件:如:变更随往人员:参照本指南“新办业务办理规范——7.随往国内非京籍子女材料”;变更居住地址:参照本指南“新办业务办理规范——6. 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变更户口地址:提交变更后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变更其他信息: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系统自动带入的信息请登陆北京通或咨询数据提供部门修改)。
Tips:
- 上传附件中的材料应为原件的四边轮廓清晰、信息真实有效且为正方向的PDF彩色扫描件;
- 填写“现居住地址”时,注意区县不要重复。
其他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
自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核准后,申请人可自行在线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受理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具体内容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政策来源:北京国际人才网
政策网址:https://www.bjrcgz.gov.cn/ywblznshow
政策原文:《海淀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
